大力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
2023/10/30 9:52:06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近日发布的《湖南省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实施方案》,确定从增强涉农金融服务质效、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等九个方面实施27条具体措施,推进湖南乡村全面振兴。
数字普惠金融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与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金融服务,既是普惠金融网络化、数字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农村共同富裕的实践诉求。近年来,我省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快速发展、形态日渐多样,但也面临受众接受度偏弱、技术应用覆盖面不广、征信体系信用度较低、数字金融安全问题突出等困境,应多措并举加以破解,进一步发挥数字金融能动作用。
加强数字普惠金融宣传。当前我省农村地区受众对数字普惠金融政策的了解度、接受度较低。为此,首先在教育层面,可将金融知识和案例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着力提升农村青少年数字金融素养;其次,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工作,可联合多方成立数字普惠金融宣传和培训中心,设置专干为农民讲解金融项目操作流程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着重提高他们防范网络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再次,构建数字普惠金融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平台。金融机构既要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推送相关资讯,也要在营业网点利用宣传资料、自助设备等与农民分享数字普惠金融知识。
扩大数字金融覆盖范围。湖南数字普惠金融目前仍处于初级水平,需要以科技赋能为核心、加大技术研发应用,深入发掘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潜能,实现湖南全域覆盖。一是大力推广“互联网+金融”模式。推动金融服务点与电商服务站、物流收发点、党群服务中心等合作共建。面向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广“乡村振兴主题卡”等特色支付产品,打造“移动支付+”示范场景。二是确保数字化服务全覆盖。比如我省上线“福祥到家·移动银行”平台,实行柜面非现金业务无纸化、移动化办理,让“客户在哪里,服务就在哪里”,为乡村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普惠金融基础服务,目前正以行政村和社区全覆盖为目标进行大力推广。三是做好统筹规划。把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便利人民群众作为普惠金融数字化转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专项规划,明确分阶段实施目标,坚决防止“数字化”异化为“脱农化”“小众化”,逐步建成富有湖南特色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体系。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进程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 “孤岛化” “碎片化”现象依然存在,更有许多农民没有接入银行征信系统,存在客户信用信息采集难、共享难问题。为此,一方面,应加快我省企业收支流水征信平台建设,升级涉农信用信息联网核查平台。深入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鼓励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整村授信、整村担保,实现信用数据多部门有效整合和共享。强化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提高乡村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优化乡村金融生态环境。另一方面,稳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乡村企业等经济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对于没有接入银行征信系统的个体,综合考量其经济状况、消费情况、业务水平,通过替代性数据弥补信用数据的缺失,从而将更多经济主体纳入金融服务体系。
健全数字金融监管体系。一方面,金融机构应及时推广安全级别更高的保密和识别技术,加强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合理确定业务拓展的准入门槛,保证农户数据信息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另一方面,各级监管部门应做好监测考核工作,督促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内控制度;加强乡村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整治,加大对逃废债行为的惩罚;优化涉农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涉农金融风险补偿机制。
【作者系湖南省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湖南理工学院基地研究员。本文为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2YBQ073)、湖南省教育厅青年项目(22B0689)阶段性成果】
数字普惠金融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与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金融服务,既是普惠金融网络化、数字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农村共同富裕的实践诉求。近年来,我省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快速发展、形态日渐多样,但也面临受众接受度偏弱、技术应用覆盖面不广、征信体系信用度较低、数字金融安全问题突出等困境,应多措并举加以破解,进一步发挥数字金融能动作用。
加强数字普惠金融宣传。当前我省农村地区受众对数字普惠金融政策的了解度、接受度较低。为此,首先在教育层面,可将金融知识和案例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着力提升农村青少年数字金融素养;其次,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工作,可联合多方成立数字普惠金融宣传和培训中心,设置专干为农民讲解金融项目操作流程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着重提高他们防范网络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再次,构建数字普惠金融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平台。金融机构既要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推送相关资讯,也要在营业网点利用宣传资料、自助设备等与农民分享数字普惠金融知识。
扩大数字金融覆盖范围。湖南数字普惠金融目前仍处于初级水平,需要以科技赋能为核心、加大技术研发应用,深入发掘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潜能,实现湖南全域覆盖。一是大力推广“互联网+金融”模式。推动金融服务点与电商服务站、物流收发点、党群服务中心等合作共建。面向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广“乡村振兴主题卡”等特色支付产品,打造“移动支付+”示范场景。二是确保数字化服务全覆盖。比如我省上线“福祥到家·移动银行”平台,实行柜面非现金业务无纸化、移动化办理,让“客户在哪里,服务就在哪里”,为乡村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普惠金融基础服务,目前正以行政村和社区全覆盖为目标进行大力推广。三是做好统筹规划。把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便利人民群众作为普惠金融数字化转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专项规划,明确分阶段实施目标,坚决防止“数字化”异化为“脱农化”“小众化”,逐步建成富有湖南特色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体系。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进程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 “孤岛化” “碎片化”现象依然存在,更有许多农民没有接入银行征信系统,存在客户信用信息采集难、共享难问题。为此,一方面,应加快我省企业收支流水征信平台建设,升级涉农信用信息联网核查平台。深入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鼓励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整村授信、整村担保,实现信用数据多部门有效整合和共享。强化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提高乡村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优化乡村金融生态环境。另一方面,稳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乡村企业等经济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对于没有接入银行征信系统的个体,综合考量其经济状况、消费情况、业务水平,通过替代性数据弥补信用数据的缺失,从而将更多经济主体纳入金融服务体系。
健全数字金融监管体系。一方面,金融机构应及时推广安全级别更高的保密和识别技术,加强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合理确定业务拓展的准入门槛,保证农户数据信息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另一方面,各级监管部门应做好监测考核工作,督促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内控制度;加强乡村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整治,加大对逃废债行为的惩罚;优化涉农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涉农金融风险补偿机制。
【作者系湖南省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湖南理工学院基地研究员。本文为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2YBQ073)、湖南省教育厅青年项目(22B0689)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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