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农业行政执法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日期:2015-10-15 10:24 作者: 来源: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农业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农业法治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根据《关于举办“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系列培训班”的函》(农干院函﹝2015﹞8号)的有关安排,现将举办“全国农业行政执法专题研修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地方各级农业领导干部、地方人大涉农法治工作人员、地方政府涉农法治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实务;
2.农业行政执法调查取证技巧;
3.农药案例解析与执法风险防控;
4.行政诉讼案件现场教学;
5.语言艺术和沟通技巧。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1—14日,11日报到,14日返程。
地点:广西桂林市(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方式及师资
本次培训采用专题讲授与互动式、案例式教学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邀请国务院法制办、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农业部及相关单位领导和专家授课,并现场答疑。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10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费与食宿费统一由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开具“培训费”发票,如需分开开具,请提前告知。往返交通费用自理。报到当天将安排现场缴费,可付现金或刷卡。
培训结束时将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六、联系方式
请您于10月30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至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农业法律研究中心。
联系人:邢阿进奇
联系电话:010-59194445,59194642(兼传真)、13811176199。
附件:全国农业行政执法专题研修班报名表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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