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艰巨任务在农村
几亿农民同步迈向全面现代化,能够释放出巨量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当前,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这是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壮举。接下来,如何在此基础上继续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惠及亿万农民的共同富裕,这是一个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
农民增收是推动城乡共同富裕的关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针对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城乡差距较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民收入较低等问题,统筹推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和超常规措施。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的历史高度,作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决策,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目标,扎实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实现了农业连年丰收、农民收入持续提高、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从贫困到实现全面小康、再到走向共同富裕,三个历史阶段铺展出一幅乡村振兴、宜居富民的壮美画卷。来自国家统计部门的数字显示,2011年至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义增长10.6%,年均增速快于城镇居民1.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相对收入差距持续缩小,收入比从2010年的2.99下降到2020年的2.56。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9万元,实际增长9.7%,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2.6个百分点。
不仅如此,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2021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6.7%。各地坚持存量优先原则,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协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常住人口享有更多更好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500多万个,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有所提高。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加快落实实施方案,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步伐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正在形成。所有这些发展和进步,都为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基础。
但也要看到,眼下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仍然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仍然是“三农”发展不充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认为,当前城乡之间、农村不同群体之间、不同地区农村之间依然存在明显的以收入水平为核心的发展差距。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差尽管连续13年下降,但在2020年仍达2.56,这意味着至少需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城镇居民的2.56倍,才能缩小二者绝对差距;从农村不同群体看,收入差距的绝对值持续扩大,从2000年的4388元扩大到2020年的33839元,两者倍差为8.23,明显高于城镇居民的6.16;从不同地区看,以浙江和甘肃两省农村比较为例,绝对差距也在持续扩大,从2013年的11905元扩大到2020年的21586元,而相对差距有所减小,但也保持在高位。
总体来看,城乡差距依然较大是通向共同富裕道路上的一大障碍。这不仅体现在收入和生产生活水平上,而且教育、医疗、社保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小差距。
还要联系地看,扩大内需是当前必须牢牢扭住的战略基点,其中,通过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推动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收入差距的合理化,可以为扩大内需提供强劲支撑和深厚底蕴;而通过提高欠发达地区、中低收入群体特别是脱贫地区、农村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不仅可以填充甚至扩大高收入群体消费结构升级留下的市场空间,更有利于形成我国消费结构升级、产业市场扩张的“雁阵模式”,弥补城乡消费断层,延长我国产业发展生命周期,进而促进国内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和国际大循环畅通无阻。
农民增收是扩大消费的前提,也是“三农”工作的核心任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要加快构建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政策机制,让广大农民都尽快富裕起来。”
拓宽农民增收视野
检验农村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今年上半年,在各地区各部门努力下,农民收入实际增长4.2%,快于城镇居民2.3个百分点。但从目前情况看,这方面还面临一些现实挑战,比如因疫情散发,农民外出务工就业压力加大,部分地区农产品产销不畅,农资价格持续上涨,推高农业生产成本等。
对于当前我国农民增收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姜长云认为,一是农产品价格增长乏力或呈现较大波动,但成本却总体上呈现出较快增长态势;二是粮食主产区特别是西北、东北地区,农民增收困难问题依然突出,以农为主和低收入农户的增收问题也不可大意;三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影响农民就业增收机会的开拓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四是农产品市场调控对于价格波动的容忍空间过小,容易因“急刹车猛给油”加剧农民收入波动风险;五是新冠肺炎疫情对农民增收的制约作用较为显著,后续影响仍有很大程度的不确定性。
困难不小,问题不少,但同时也要看到,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动力也很强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此为遵循,近年来,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发力,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有国家战略规划引领,有党内法规保障,有重要战略、重大行动和重大工程支撑,也有全方位的制度性供给,每一年的“一号文件”都是干货满满的指导“三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希望洒满金色田野。粮食产量连续7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意味着粮食生产能力的稳定提升。同时,种植、畜牧、渔业结构不断优化。各地积极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电商持续快速发展,让越来越多的基层群众搭上了“数字快车”,也为乡村带来了越来越多的致富新理念新方式。
广阔土地大有可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我国一方面培育乡土人才,在全国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另一方面大力引进外来人才,大学生、复员军人、企业家、科技人员、农民工等各界人士返乡、下乡创业,投身农村新产业、发展新业态。这些拥有能力经验和知识储备的返乡入乡人才,不少都将成为一方致富带头人。
务农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为农民收入增长提供了多元化支撑,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而农民致富来源、收入结构的重大变化,使得农民增收问题已由“三农”问题,转化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由此,研究分析农民增收问题,也要跳出就农业谈农业、就农村谈农村、就农民谈农民的局限,从城乡统筹、城乡融合、促进城乡良性循环的角度,在促进农民增收上扩视野、上格局,通过发展产业、稳岗就业、推进创业、投资兴业,系统谋划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举措,千方百计保持农民增收好势头。
畅通农民增收渠道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我国城市人口比重还将有所提高、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将会进一步下降,但农业的基础地位不会改变,大量农民生活在农村的国情不会改变。“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落实到具体工作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共同富裕工作要抓紧,但不宜像脱贫攻坚那样提出统一的量化指标。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要加强监测、及早干预,对脱贫县要扶上马送一程,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
按照这一要求,我们务必持之以恒地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把推动农民增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补齐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信息流通等方面的短板,让亿万农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加快发展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乡村“五大振兴”中,第一个就是产业振兴。和过去不一样,现在发展乡村产业需要通过打造全产业链,拓展产业的增值增效空间。要在做优做强种养业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农业的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三大乡村产业;打造农业的全产业链,推动产业向后端延伸,向下游拓展,由卖“原”字号向卖品牌产品转变,推动产品增值、产业增效;促进农业与休闲、旅游、康养、生态、文化、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丰富乡村产业的类型,提升乡村经济价值。要大力发展县域范围内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富民产业,科学布局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宜县则县、宜乡则乡、宜村则村,形成县城、乡镇、中心村分工合理的产业空间布局,引导农产品加工业更多向县域、主产区转移,支持大中城市疏解产业向县域延伸、劳动密集型产业梯度转移,打造城乡联动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一批乡村产业强镇、强村、强企,着力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要引导人才和技术、工商资本与农民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推行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助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集体经济之所以能为农民提供保障,在于参与的农民享有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享有向本集体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享有参与分配集体经营性收入的权利、享有参与乡村自治的权利。据农业农村部2021年数据,全国已建立乡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近90万个,清查核实集体账面资产7.7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5万亿元。2020年8月,全国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指出,5年中的5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取得显著成效,集体成员累计分红超过3800亿元。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在搞好统一经营服务上、在盘活用好集体资源资产上、在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上多想办法,走更高质量、更有效益、更加公平、更可持续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新型集体化、集约化发展道路,更好引领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
——大力推进乡村建设,更好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乡村形态快速演变的阶段。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样建设乡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扩内需、稳投资、搞建设,农村的欠账还很多,投资空间很大。这几年,农村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改善,但往村覆盖、往户延伸还存在明显薄弱环节。要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短板要加快补上,加强农村道路、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快网络、新能源和冷链物流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要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如多渠道加快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提高农村教育供给水平,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逐步提高农民医疗保障待遇,补上农村养老短板,提升县级和乡村敬老院能力水平;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强化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增加农业农村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目前全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分别达到390万家和220万个,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积达到16.7亿亩次、带动小农户超过7800万户,在破解“谁来种地”、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这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和质量;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推动服务领域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等环节延伸,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维护农民集体和被征地农民的权益;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发展特色农业、盘活土地资源为抓手,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一定要看到,振兴乡村,不能就乡村论乡村,还是要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当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突破60%。今后15年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窗口期。要从规划编制、要素配置等方面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让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是农村改革的目标所向,是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走向共同富裕的战略安排,也为扎实解决好“三农”问题、推动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的战略性转变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我们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带领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中,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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